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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修正「膜式氣量計型式認證技術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度量衡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為確保膜式氣量計之計量準確性與時俱進,參採國際規範OIML R 137:2012修正膜式氣量計型式認證技術規範。
二、「膜式氣量計型式認證技術規範」如附件。
代理局長 謝翰璋
膜式氣量計型式認證技術規範(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