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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訂定「罐頭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訂定「罐頭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
部 長 陳時中
罐頭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