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
勞動發特字第11005069321號
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第六點附件三、第七點附件四,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第六點附件三、第七點附件四
部 長 許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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