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金管銀票字第11202407411號
核釋「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項「前項所稱外幣風險上限,指外幣資產扣減外幣負債之淨部位,加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所定外幣風險上限係以絕對值計算。
主任委員 黃天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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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釋「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項「前項所稱外幣風險上限,指外幣資產扣減外幣負債之淨部位,加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所定外幣風險上限係以絕對值計算。
主任委員 黃天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