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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臺教技(三)字第1132300845A號

修正「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第七點


部  長 潘文忠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第七點修正規定

七、(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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