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院臺財字第1130003941號
主 旨: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依 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第2項。
院 長 陳建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