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 衛授食字第1121612068號

主  旨:預告訂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張小姐

(四)電話:(02)27877517

(五)傳真:(02)26532006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薛瑞元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必要醫療器材品項清單草案(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