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 台內移字第11209124961號
主 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十七條第六項。
二、行政院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院臺法字第一一二一○二四五○六號函。
公告事項: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如附件)。
部 長 林右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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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十七條第六項。
二、行政院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院臺法字第一一二一○二四五○六號函。
公告事項: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如附件)。
部 長 林右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