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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 經授工字第11120417181號

主  旨:預告訂定「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及修正「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及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及修正依據: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五條第三項。

三、「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草案及「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工業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db.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次訂定及修正為配合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於110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延長施行日期至120年12月31日,並擴大適用獎勵範疇,為使生技醫藥公司及時規劃投資及維護相關申請權益,爰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15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41-3號

(三)電話:02-27541255轉2326

(四)傳真:02-27061993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附件(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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