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
臺教高(一)字第1100078728B號
修正「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附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第五點附表
部 長 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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