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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6月14日
勞職授字第1100202804號 |
主 旨:預告修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第三項。
三、「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
(二)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
電話:02-89956666分機8379。
(四)
傳真:02-8995666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意見表
提意見人:
住址:
電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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