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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考試院令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1日
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2656號
考臺組貳二字第11000017083號 |
廢止「關務人員因公殘廢暨領有勳章加發退休金標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三日生效。
院 長 蘇貞昌
院 長 黃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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