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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令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5日
經標二字第11020000060號 |
修正「廠場取樣隨時查驗作業程序」第二點表RI-01-2、表RI-02,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廠場取樣隨時查驗作業程序」第二點表RI-01-2、表RI-02
局 長 連錦漳
廠場取樣隨時查驗作業程序(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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