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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公告 中華民國109629
    院臺交字第1090021311A

    主  旨:公告調整省道台61線及台61甲線等2條路線。

    依  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省道台61線之路線調整如下:

    () 為健全西濱快速公路網及擴大服務範圍,台61線路線起點改自沙崙(與台2乙線相交處),路線往南行經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併台61甲線銜接現階段台61線通車起點。原規劃之八里連絡道(關渡大橋南端至八里間路段,0K12.6K,即目前之台15線)廢止,原路段仍為台15線。

    () 61線自現階段通車終點與市道173線交叉口處,再往南經曾文溪橋後,路線終點銜接臺南市2-7號道路,長度約3.3公里。原規劃路線自曾文溪以南至臺南市喜樹路段(未闢建)廢止。

    () 路線調整後,原路線名稱為八里~灣裡,新路線名稱為沙崙~青草崙,原總里程為356.100公里,調整後為301.834公里(短鏈54.266公里)。

    二、省道台61甲線路線廢止:台61甲線起自與台64線交叉口,終至台61線,全長2.512公里,全線廢止;原路段改編併入台61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