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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
臺教師(三)字第1090026342A號 |
主 旨:廢止財團法人台灣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課程(音樂劇師資培訓、特殊教育課程、生命教育培訓-生命教育工作坊教師研習、生命教育基礎培訓、生命教育初階培訓、生命教育進階培訓、青春啟航師資培訓工作坊、彩虹幼兒生命教育教材使用與教學示範-以人與己單元為例等8項課程)之認可資格。
依 據: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第14條第1項及第2項。
公告事項:財團法人台灣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業經本部以109年2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26485號函廢止其認可,該協會自廢止認可之日起3年內(112年2月27日前)不得重行申請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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