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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 中華民國1071218
    台財庫字第10703794000

    修正「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啤酒」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啤酒」第二點

    部  長 蘇建榮

     

    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評審基準-啤酒第二點修正規定

    2     啤酒應以麥芽及啤酒花為主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穀類或澱粉為副原料,經糖化、酒精發酵製成之含碳酸氣酒精飲料,可添加或不添加植物性輔料。麥芽使用量應不少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