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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3月27日
觀里管字第1070300190號 |
主 旨:預告訂定「觸口梅花鹿園區入園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觸口梅花鹿園區入園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行政資訊網站(https://www.ali-nsa.gov.tw/)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
地址: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車埕51號
(三)
聯絡人:管理課林余儒小姐
(四)
電話:(05)2593900分機607
(五)
傳真:(05)2594406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處 長 馬惠達
觸口梅花鹿園區入園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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