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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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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
通傳基礎字第105630087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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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五十條第一項。
三、「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事務處。
(二)
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
(三)
電話:(02)3343-8248。
(四)
傳真:(02)2343-363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石世豪
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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