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9月4日
嘉監勢字第1060160453號 |
主 旨:公示送達丁銘仁君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依 據: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
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
三、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丁銘仁君因逾期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經掣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因該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再查證其他相關住居所,仍無法送達,爰依上揭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該通知單並得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東勢監理分站領取。
二、上開送達公告自登載於行政院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請自送達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本所東勢監理分站執行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駕駛執照逾期不繳送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4項、第65條及第67條第3項規定辦理。
三、公告清冊(如附件),刊載於行政院公報及張貼於本所東勢監理分站公告欄。
東勢監理分站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清冊
違規事實:經再通知依限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講習。
|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後段,處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
編號
|
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應講習日期
|
舉發日期
|
舉發單單號
|
1
|
丁銘仁
|
P12155****
|
105年11月24日
|
106年8月9日
|
713001159
|
|
|
|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機關洽詢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 服務專線:02-23924146 / 傳真專線:02-2356997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AM 8:30~12:30 PM 1:30~5:30
國家發展委員會 版權所有 / 本站建議使用IE7 以上瀏覽,800x600 或1024x768 螢幕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