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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9月6日
勞動條2字第1060131805號 |
主 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四十元。
二、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二千元。
部 長 林美珠 公假
政務次長 廖蕙芳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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