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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5月3日
臺教高(五)字第1060028290A號 |
主 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
依 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7條第2項。
公告事項: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如附件。
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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